• 反毒品、反詐騙、拒幫派、不援交,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
  • 遠離惡視力,上網30分鐘,眼睛休息10分鐘
  • 培養正向興趣,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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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 輔導組長 - 輔導室 | 2021-03-18 | 點閱數: 364
說明:  
一、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7月17日桃教終字第1090061617號函辦理。
二、 時間:110年3月20日(星期六) 9時00分至11時00分。
三、 地點:平南國中3樓閱覽室。
四、 講題:因應108新課綱讓孩子發光發亮談父母應有的作為。
五、 講師:中壢家商 莊祿崇校長。
六、 教師請至「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」─「平南國中」報名,全程參與者核予2小時研習時數。路徑為:「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」→「活動查詢」→「查詢條件」點選:「主辦/協辦單位」:平南國中,報名此研習。
七、 為響應環保,當日請自備環保杯具。
八、 因應政府防疫措施,參與研習者請全程戴口罩,並配合學校人員量測體溫。
九、 聯絡人:輔導組長許思琪老師,連絡電話:03-4392164分機61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