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本校審定本教科圖書選用辦法
二、時間規劃如下:
桃園市立中壢國民小學110學年度上學期審定本教科圖書選用作業流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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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 |
暫訂期程 |
備註 |
邀集出版商提供/任課教師推薦審定合格樣書 公開陳列樣書 |
110年4月初~5月3日 |
教育部審定合格並領有執照且未逾期限之教科圖書 |
學群初審 領域課程小組初審 |
110年5月3日~5月16日 |
依教科圖書評審表討論評審後,提列教科書選購版本順位表 |
教務處彙整 |
110年5月18日前 |
5年內各學年、領域採用之版本 |
教科圖書評審委員會 複審 |
110年5月1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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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核後,辦理採購事宜 |
110年5月底 |
1.領有教育部審定合格執照之教科圖書 2.移請總務處採購 |
桃園市立中壢國民小學110學年度下學期審定本教科圖書選用作業流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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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 |
暫定期程 |
備註 |
學年群使用檢討 領域授課教師使用檢討 |
期中評量後 |
109學年度上學期使用之教科書 |
教務處彙整 |
110年11月 |
各學年、領域採用之版本使用檢討意見 |
簽核後,辦理採購事宜 |
110年12月上旬 |
1.領有教育部審定合格執照之教科圖書 2.移請總務處採購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