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 實施對象:本市國中小學生。
(二) 實施方式:
藝文競賽項目:各項作品一律單人創作,送件請填實施 計畫附件1至5(附件2作品標示表,需黏貼於作品背 面)。
(1) 孝親創意卡片設計(參加對象:國小低、中年級學生 );孝親創意標語設計(參加對象:國小高年級及國 中學生)。
(2) 孝親創意卡片與創意標語設計分組比賽:B 組:13至24班學校。
(3) 送件與取回作品方式:
甲、藝文競賽項目(孝親創意卡片、創意標語設計比賽)及推動孝親活動競爭型計畫補助,收件時間為111年3月28日(星期一)至同年4月6日(星期三)下午3時止,親送或郵寄(郵戳為憑)至新勢國民小學輔導室(請註明參加「桃園市111年度國民中小學孝親活動競賽」,地址:322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81號),逾期不予受理。
乙、 請各校於111年5月2日(星期一)至同年月6日(星期五)前至新勢國小取回投稿作品。
(三) 公告結果:111年4月29日(星期五)前,由本局另函公告 獲選名單;並同步公告於新勢國小網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