詳如附件:
缺額如下:
教師助理員暨特教服務方案助理員缺額
各類別正取一名,備取二名(如正取人員無法到職,則由備取人員遞補)
類別 |
職務 |
名額 |
服務時數 |
聘期 |
集中式特教班 |
教師助理員 |
1 |
每周40小時 |
112年8月30日起至 113年6月28日止(暫定,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公文規定日期為準) |
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服務方案 |
特教學生助理人員(學前) |
1 |
每周20小時 |
|
特教學生助理人員(其他階段) |
1 |
每周20小時。 |
||
特教學生助理人員(國小) |
1 |
每周40小時。 |
||
1.錄取順序依總成績排列,二人以上同分者,依口試等項先後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。 2.本次招聘助理員在學期中離職時,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 3.另依序擇優備取若干名,備取資格保留至113年3月31日止,並以補足當次缺額為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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