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 | 檢送公告辦理114年體育運動精英獎實施內容及受理推薦事項(含推薦表),請貴校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3日(星期五)前推薦送件,以郵戳為憑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教育部114年8月11日臺教授體字第1140101230B號書函及體育運動精英獎獎勵辦法辦理。 |
二、 | 為表揚年度內我國參加國內,或國際運動賽會成績優良之運動選手、團隊與其有功教練,及對體育運動有特殊貢獻之個人或團體,每年辦理體育運動精英獎評選及表揚。 |
三、 | 旨揭評選事蹟期間為113年10月1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,預計於11月公布入圍名單,12月舉行頒獎典禮。 |
四、 | 推薦送件時需確認相關資訊填妥,及受推薦者於推薦表上簽名以表同意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