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桃園市政府109年4月14日府人給字第1090088544號函辦理,並檢附公文。
二、本市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利息負擔係按旨揭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減年息0.025%計算機動調整,上開急難貸款利率調降為0.82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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