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財團法人台灣省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文教基金會國109年6月23日台教福基字第1090000202號書函辦理,並檢附公文1份。
二、若欲參加旨揭研習活動者,請經單位主管及校長同意後,依函核予公假登記參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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